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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迁主讳议 曹魏 · 王肃
 出处:全三国文 卷二十三
高皇讳,明皇帝既祔,儒者迁高皇主。
尚书来访:「宜复讳不?
及引殷家乃或同名。
答曰:「殷家以甲乙为字,既二名不偏讳,且殷质故也。
《礼》所谓「舍故而讳新」。
诸侯则五代不讳,天子之制,恐不得与诸侯同。
五代则不讳也。
春秋》:「鲁讳具敖二山」,五代之后,可不复为讳。
然已易其名,则故名不复讳也。
犹汉元后父名禁,改禁中为省中,至今遂以省中为称,非能为元后讳,徒以名遂行故也。
春秋时晋范献子适鲁,名其二山,自以为不学。
献子时,鲁不复为二名讳,而献子自以为犯其讳,直所谓不学者也。
《礼》曰:「诗书临文庙中皆不讳」。
此乃谓不讳见在之庙,不谓已毁者也。
文王名昌武王名发
成王时颂曰:「克昌厥后,骏发尔私」。
箕子武王陈《洪范》曰:「使羞其行,而」。
厉王名胡
其子宣王时诗曰:「胡不相畏,先祖手摧」。
其孙幽王时诗曰:「哀今之人胡为虺蜴」?
此则诗书不讳明验也。
案汉氏不名讳,常曰臣妾不得以为名字,其言事不讳,盖取诸此也。
然则《周礼》其不讳时,则非唯诗书临文庙中,其余皆不讳矣。
今可太祖以上去墠乃不讳,讳三祖以下。
尽亲如《礼》,唯诗书临文庙中不讳。
自此以后,虽百代如汉氏故事,臣妾唯不得以为名字。
其言事不讳,所谓「魏国于汉,礼有损益,质文随时」,亦合尊之大义也(《通典》一百四)
暮夜再游晋祠赵浣秀才 清 · 黄锴
 押纸韵
灵湫一泓澄,灌溉足百里。
活活走珑玲,泠泠净泥滓。
所被一何遥,其源为可恃。
岂真灵风旂,梦雨兴漫瀰。
鱼鸟本亲人,生机托清泚。
君看藻荇凫,并作跫然喜。